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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长汀:办案有力度有温度
时间:2025-12-17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福建长汀:办案有力度有温度
来源:法治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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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检察院立足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,坚持法、理、情相结合,既依法惩治犯罪,又传递司法温度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此前,戴某与朋友兰某酒后发生争执,持刀将其砍至轻伤一级。戴某虽对兰某进行经济赔偿并取得谅解,但长汀县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后认为,戴某酒后持械伤人,主观恶性较大,行为性质恶劣,仅凭事后赔偿不足以体现刑罚的惩戒和教育功能,遂依法对戴某提起公诉。最终,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三个月。

检察办案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。长汀县检察院结合客家人注重宗族亲情、邻里和睦的特点,将“和为贵”理念融入检察工作,以柔性手段化解纠纷,力促“案结、事了、人和”。

2024年9月,张某在修缮祖屋时,为方便施工车辆通行,临时占用族亲吴某的田埂。两人因沟通不畅发生口角,继而发生肢体冲突,导致一人轻伤二级、一人轻微伤。案件移送至长汀县检察院后,承办检察官进行实地走访,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本是同宗族亲,此次冲突只是一时冲动。该院随即召开公开听证会,详细阐述案情和法律依据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。经过释法说理和情感疏导,两人放下成见、达成和解,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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